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工)委(组),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
按照《大渡口区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实施细则(修订)》(渡区组发〔2017〕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十七项措施》(渡区组发〔2020〕55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激励人才积极工作、创新创业,推动“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建设,拟开展2018—2019年度“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除外)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高端引领。相关技术技能、科研成果、管理经验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行业认可度较高。
(二)贡献突出。能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带来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引领示范作用较强。
(三)优中选优。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注重人才的德才兼备和群众公信力。
二、评选名额
2018—2019年度“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项目评选,人数不超过20名。
三、遴选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所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财税户管地均在大渡口区;
2. 所属企业为主要从事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我区鼓励发展领域的企业;
3. 与所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大渡口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技术等级。
(二)主要对象
1. 在企业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技能或新兴学科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2. 管理经验先进、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 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新兴服务业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十七项措施》(渡区组发〔2020〕55号)精神,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每两年开展1次。企业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申报2018—2019年度“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项目,并如实填报《“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已被评为2016年度“义渡英才”、2017年度“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的人才不再申报。
(二)初审。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企业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三)复评。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初选结果按照学历学位、技术职称、发明专利、表彰奖励、税收贡献等条件进行“量化计分”,“量化计分”的结果作为综合比选的重要参考。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审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审结果,确定人选名单,将人选名单报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
五、量化计分
(一)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计1分,博士研究生计2分;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另计1分。
(二)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技术职称的计2分。
(三)发明专利。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技术计1分,最多不超过4分。
(四)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近五年内个人获区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1分,获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3分,获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一次计4分。同一事项受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不累计计分,就高不就低。区级是指区委区政府(或市级正厅局级单位)。省部级是指中央、国务院各部委,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全国人大、政协下设专委会及工作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战区、正军级单位。国家级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五)税收贡献。2019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的计2分,缴纳个人所得税每增加1万元的再另计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上计分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税收贡献证明请到区税务局办事服务大厅开具2019年度个人完税证明,联系电话:67112366)。
六、相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申报企业须实事求是填写《申报表》一式2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上述表格材料均可从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下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发明专利栏目中只填写与证书或正式文件一致的项目名称,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原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返还申报人),无个人证书或正式文件的不予填写。
(二)时间要求。申报企业请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区委组织部825室。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三)报送部门。建桥园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建桥公司;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微企梦工场、天安T+space众创空间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渝台创业发展公司;天安数码城内企业(除天安T+space众创空间内企业外)报送九宫庙商圈公司;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大数据智能化业企业的、工业企业,环保和生态监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经济信息委;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建筑类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交通局;农业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商贸、住宿、餐饮、商务租赁、其他商务服务业类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商务委;5个街道创业基地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人力社保局;文化、旅游业企业、文化创意园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文化旅游委;民营医院的申报材料报送区卫生健康委;金融服务业企业的申报材料报送区金融发展中心。
企业在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过程中,如出现行业主管部门交叉管理的情况,可视情况选择报送部门。
1. 建桥公司联系人:尹海丽 联系电话:68950129;
2. 渝台创业发展公司联系人:胡欢欣 联系电话:88665842;
3. 九宫庙商圈公司联系人:夏俊杰 联系电话:68080906;
4. 区经济信息委联系人:何明轩 联系电话:68834341;
5. 区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赵辉 联系电话:68903216;
6. 区交通局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88613899;
7.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赵长东 联系电话:68833314;
8. 区商务委联系人:韩汉卿 联系电话:68173690;
9. 区人力社保局联系人:朱孟唯 联系电话:68875579;
10. 区文化旅游委联系人:钟成绪 联系电话:68926979;
11. 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张露 联系电话:68151726;
12. 区金融发展中心联系人:谭子游 联系电话:68906386。
未尽事宜,如需咨询,请联系区委组织部人才科李启宣(联系电话:68925356,13983607353)。
附件:“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项目申报表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大渡口区突出贡献人才”人才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