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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重庆市商务学校 教职工体检(第二次)自行采购

日期: 2025-12-10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我校根据实际需要,拟对2025年教职工体检项目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号

项目名称

采购结果

采购限价

备注

1

2025年教职工体检服务

确定三家定点服务供应商

1000元/人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天。教职工可在确定的定点服务供应商中自行选择一家进行体检。

二、资金来源

单位职工福利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竞标人须为二级以上医院或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体检资质的机构,且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属于医院下设机构(体检中心)的,应提供与主体医院关联证明资料。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到大渡口区政府门户网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无论询比结果如何,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二)开标地点

重庆市商务学校大堰校区(大渡口区跃进路333号)

(三)提交相应文件地址

重庆市商务学校大堰校区逸夫楼三楼二会议室

(四)竞标文件的组成(按以下顺序装订扫描)

1.竞标企业有效期《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竞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见附件);

3.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为重庆市中心城区(须紧临大渡口区)二级以上医院或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体检资质的机构,且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具备独立固定的健康体检场所和必须的设备设施及医务人员配备;供应商应承办过类似规模的体检项目;

4.服务保障承诺:供应商必须对服务要求中的条款以及服务质量给予承诺;

5.体检套餐方案:为方便职工评审,各体检单位需提供单位盖章纸质体检套餐方案,电子档自行存档(格式见后);

6.评分相关材料:具体见《学校教职工体检项目比选评分表》;

7.诚信声明书(见附件格式)。

请竞标人按照以上要求准备竞标纸质文件一份(格式自拟),内芯中每一份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文件用材料袋密封,所有封口均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密封日期。纸质标文件现场递交时间2025年12月9日10:00-12:00,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跃进路333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508382356。

特别提醒:未按要求和漏项提交投标资料的标书为废标;上交相关材料为竞标人免费提供,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投标活动。

(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标评审

评审成员:学校工会委员(2人)、后勤服务中心干部(1人)、财务人员(1人)及各工会小组选派一名职工代表组成评审组。

评审方法:

第一轮审核,由评审小组对竞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的竞标单位即可参与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通过资格审核的竞标单位,由评审组每个成员评议打分,平均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三名的竞标人中选。平均得分并列时,抽签确定成交人。

七、定标

(一)定标原则

按竞标文件规定确立竞标人的排名顺序,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三家单位为定点服务供应商。

(二)成交通知书

1.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重庆市商务学校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书面依据。

八、采购服务内容

(一)体检方式:由采购单位结合实际选择体检时间集体或分批前往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二)体检对象:学校工会会员。

(三)体检费用:固定费用1000元/人,本项目为定额限价采购,根据参检单位实际参检人数计算总额费用。实际参检人数,以最后教职工选定体检单位,体检单位制卡发放后的人数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承检机构为体检人员提供导医护士,为体检人员提供营养体检餐。

2.采购人安排体检具体时间,承检机构须提前做好体检相关准备工作,如工作人员、设备等,专门用于本项目的体检服务。

3.安排能充分满足当日职工体检需要的体检医师及体检设备,承检机构的体检医疗设备必须经过有检定资质的机构检定,注射用具须一次性无菌,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有彩超等相关专业仪器。

4.涉及体检项目的仪器设备应保证质量,体检优先或体检专用。

5.承检机构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成员(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成员需提供其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界面截图并加盖体检机构鲜章),且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主检医师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体检医生配备合理、足够;体检质量可靠、可信。

6.在体检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常规,避免或减少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全面保证体检质量。在体检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医疗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均由承检机构负责。

7.对单项检测花费时间较长的体检项目,应增加相应的设备或合理分流,保证体检人员当日完成全套体检项目。

8.各种检查单,检验单应规范整齐贴在体检表中相应的位置,不得随意放置。体检中若出现体检表、检验单、报告单丢失,应由承检机构免费再检。

9.承检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如因管理不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采购人书面提出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根据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扣减体检总费用5%的违约金:

(1)因承检机构原因导致教职工普遍排队时间超过2小时,引发集体投诉并经查实的;

(2)出现混淆体检人员信息、报告等重大差错,且数量达到当次体检人数5%及以上的;

(3)服务态度恶劣,被教职工实名投诉3次及以上且经核实的。

10.承检机构应对其出具的体检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体检操作不规范、漏检或报告解读错误,导致未能及时提示重大疾病风险,并因此给教职工造成损害的,承检机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体检结论每人一份,一律电脑打印,以总检医生签字,承检机构盖章为准;并用大信封分装密封,并加盖承检机构体检专用章或机构公章,由承检机构送回,防止个人资料泄密。体检总检报告和个人报告电子档,应在体检完成后统一交付采购人存档备案。

12.对教职工体检异常的需细致核实,若为重大疾病等不能直接告知体检者,应先告知采购人体检负责人,由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商量后以适当的方式通知职工。

九、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报价为人民币报价,1000元/人,未明确报价、高于或低于定价均作废标处理。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耗材费、餐费、场地费、专家问诊费等一切保证本项目实施完成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十、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十一、付款方式

按照每位教职工体检费用单价×实际体检人数=结算费用。

注:实际体检人数,以教职工选定体检单位,体检单位制卡发放后的人数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杨老师   (023)68876969   13508382356

地  址:大渡口区跃进路333号重庆市商务学校大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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