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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11-13

渡经信发〔2020155              

大渡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助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大渡口区辖区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

(三)项目在大渡口区实施,且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四)符合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五)近三年,申报企业未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环保、安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二、奖补原则

本次专项资金总奖补金额不超过本级财政专项预算。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奖补资金平衡。

三、申报方向

(一)数字化装备普及

支持方向:鼓励制造业企业购置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控制等装备,或购买智能化控制系统等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实现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逐步提升企业的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支持条件: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项目的建设起始时间在2019111日后。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应用

支持方向:鼓励制造业企业使用研发设计、工艺仿真、数据采集分析、制造执行(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物流管理(WMS)等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企业设计、工艺、制造和管理水平,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支持条件:项目的软件购买、信息服务、相关硬件设备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50万元;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项目的建设起始时间在2019111日后。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上云上平台

支持方向: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应用第三方工业互联网云平台或服务商提供的在基础云计算、产品研发设计、资源配置协同、企业运营管理、生产过程管控、设备管理等方面云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业务上云和数据上云、设备上云、管理上云等,逐步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能力,促进企业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加快企业智能化升级。

支持条件:在2019111日后签订合同并实施。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助标准:工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应用第三方云产品和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云平台和服务费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支持方向:制造业企业通过实施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制造+服务新模式,推动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支持条件:项目的设备(含设备融资租赁合同额)、软件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项目的建设起始时间在2019111日后。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智能终端设备检测电子行业公共平台

支持方向:鼓励制造业企业联合第三方机构建设智能终端设备检测电子行业公共平台,提供智能终端产品功能、性能等研发、生产、销售所需检测服务,加快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周期,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不良品率。

支持条件: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研发投入等)1000万以上;项目投资已完成80%以上。项目的建设起始时间在2019111日后。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及项目研发费用)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开展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打造以数据驱动并与发展战略结合的智能决策、管理、制造、服务等新型能力。

支持条件:1)申报企业为20191015日后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

补助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评定机构认定的企业(以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为准),且未获得国家、市级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为2019111日后开始建设的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1130日。

(三)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方向。

(四)拟申报企业,需完成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网址: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

(五)申报单位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送到大渡口区经济信息委,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锦天东楼三楼319办公室;PDF格式和word可编辑格式的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邮箱360120047@qq.com)。

(六)区经济信息委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进行项目真实性审核和评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68173432

附件:

1. 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0年)

2. 项目申报资料

3. 项目申报书模板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大渡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115

附件1

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0年)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地址


所属园区/街镇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上年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

税金


出口(万美元)


项目

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申报项目方向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申请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用途

(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已投资金额


项目已完成进度(%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预计年经济效益

营业收入


利润


税金


出口(万美元) 


其他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时间:























附件2

项目申报资料

   

    1. 大渡口区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0年)

2.项目申报书模板

3.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附件3

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实施工期(XX月至XX月)。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

(六)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

(七)项目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

(八)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四、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一)申报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实物照片等资料。

(二)申报方向为(一)、(二)、(四)、(五)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备案证、或提供董事会立项决议。

(三)申报方向为(三)、(六)的奖励类项目,需提供上云上平台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平台使用截图、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等资料。

(四)其他重要资料。

1.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2019年全年纳税收入、2019年度完税证明;

2.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20201-10月纳税收入、20201-10月完税证明。


附件4

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二、本单位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环保、安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

三、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四、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担单位(盖章):

                           XXXXXXXX

大渡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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