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三个“坚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日期: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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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渡口区继续坚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服务“高质量产业之区、高品质宜居之城”发展和群众办事需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复议机关监督纠错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水平。2020年,大渡口区通过行政复议决定直接纠错2件,通过其他方式纠正不当行为20次,提出改进执法措施建议3项,逐渐改变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凭经验执法”等不当执法观念。
二是坚持复议机关中立优势,充分运用听证手段,力争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已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举行听证的案件共14件,通过听证后,当事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的8件,充分发挥了听证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三是坚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应出尽出”,促进行政争议有效解决。明确专人对接市第五中级法院和区法院,动态掌握行政机关被诉情况,印发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通知,完善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实行季度报备和定期通报制度,强化应诉约束。2020年大渡口区发生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4.7%,较去年增长15.5%,既促进行政机关自身建设,又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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