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律援助中心四举措保障未成年人维权

日期:2021-08-11

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未成年人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对象,通过四项举措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提供未成年人法律咨询78余人次,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件。

一是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所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事项免于经济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受援者可通过渝快办、重庆法网“网上办、预约办”,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指派善于和未成年人沟通交流、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对未成年女性受援人,一律安排执业3年以上的女性律师承办。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横向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关工、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搭建未成年人保护平台;纵向坚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作用,延伸触角,织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网络。四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管。严格按照《重庆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规定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对疑难案件、重点案件全程跟踪、全程督办;对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案件,对办理情况实行跟踪监督,保证办案质量:并对刑事援助案件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心心理疏导、帮教,让受援人充分感受社会关爱,防止再次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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