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大渡口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以“八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教育工作。
一是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统筹部署。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纳入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重点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管理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在全区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律师进课堂”专项行动,不断巩固“法治副校长”制度成果,鼓励和引导全区中小学聘请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引导家长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切实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全区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建立法治宣传工作专家库,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法律服务。组建由法官讲师团、检察官讲师团、律师公证服务队、执法者专业宣讲队组成的“义渡大普法宣讲团”, 以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进校园、进社区开展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活动,在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建好用好教育法治资源库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程序,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当天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和解等工作手段,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纠纷。同时,依托大渡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并在全区8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设立了未成年人便民服务窗口(接待点),实现了大渡口区内各社区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就近服务和全面覆盖。加强与区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调互动,建立及时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及时解答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咨询;主动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联系,就通知律师代理的具体操作进一步达成一致,并对实践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协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组建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专家库,建立援助律师帮教机制。选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执业经验较为丰富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辩护专家库,对口服务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法律援助中心随时网上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督办,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加强感化帮教,建立援助律师帮教机制。法律援助承办律师除了依法为未成年人进行辩护以外,还要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行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对待法律的审判,争取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矫治其犯罪行为,重回人生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