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471K/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对外经贸合作;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商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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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对外经贸合作;商贸、海关、旅游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商务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6 |
[ 成文日期 ] | 2024-11-20 |
外商服务指南
(一)签证 visa
1. 签证种类
1. Visa Types
中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1)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2) 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3) 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4)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5) Jl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6) 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7) 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8) 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9) 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10) 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11) 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12) 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申请签证需提交的材料: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口岸签证机关提出申请。
2.签证的延期、补发 来源:重庆出入境管理局
居留证件申请(延期)
外国人来渝工作,可以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本人须到场回答有关询问,按照规定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护照及签证。
② 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提交一张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并出具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须在具有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照片并领取回执单)。
③ 邀请单位致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加盖单位公章的中文公函,内容应包括:
l 邀请单位和申请人基本情况;
l 申请事由:包括来华活动内容、在华停留期限,以及出入境行程安排;
l 遵守中国法律担保。
④ 提交工作相关证明材料。
l 在渝短期工作的,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书》;
l 在渝长期工作的,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二维码内信息打印件;
l 来渝从事短期营业性文艺演出的,提交重庆市文化委出具的演出批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及《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人员名单》;
l 来渝从事长期营业性文艺演出的,提交重庆市文化委出具的演出批文。
⑤持非Z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投资者条件,以及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
⑥ 在渝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创新创业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应届毕业外国留学生须提交重庆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二维码内信息打印件;本人获得的我国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接待单位出具的公函、担保函件。
⑦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国内检验检疫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短期工作除外)。
⑧ 单位系首次为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的,除提交以上签证证件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l 《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信息表》、《邀请接待外国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责承诺书》(表格及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gaj.cq.gov.cn/)。
l 交验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材料原件。
l 交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专管员的身份证件原件。
(2)居留证件补发申请
外国人因所持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居留证件。本人须到场回答有关询问。除提交《居留证件申请》中的所有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居留证件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提交新护照、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2) 居留证件损毁的,应提交新护照、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提交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1. 口岸健康申报
(1) 国内外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出入境检疫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呕吐、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携带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物品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口头向旅检通道检疫官员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
(2) 国内外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对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及其携带物采取临时性检验检疫强制措施的公告,来自疫区的交通工具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靠;出入境人员必须逐人如实填报《出入境检疫健康申明卡》并由检验检疫专用通道通行;出入境人员携带物必须逐件通过X光机透视检查。
2.入境人员检验检疫须知来源:《入出境人员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SN/T 1344-2003》
(1) 外国人来中国定居或者居留一年以上的,在申请入境签证时,还须交验所在国政府指定的卫生医疗部门签发的,或者卫生医疗部门签发的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健康证明书。健康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来自黄热病疫区的人员,在入境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关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2) 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的外国人不准入境。
3.出境人员检验检疫须知
(1) 前往黄热病疫区的人员出境时应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2) 根据前往国家的要求,出境人员应提供相应的预防接种证书。
4.出入境携带物品须知
(1) 出入境人员携带下列物品,应当申报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检疫:
l 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l 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l 出境的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l 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
l 出入境的尸体、骸骨等;
l 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
l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的携带物。
(2) 出入境人员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境:
l 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l 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l 动物尸体;
l 土壤;
l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各物;
l国家规定禁止进境的废旧物品、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禁止进境物。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
(三)旅客通关及海关申报 来源:海关法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查验。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每次可免税进境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12度以上酒精饮料2瓶(l .5升以下)。
旅客入境时,携带途中必备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的,必须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物品进境手续。携带人民币现钞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美元5000元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出入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对15天内多次来往港澳地区的外籍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海关只免税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以及其他享受免验礼遇的进出境旅客,可不填写申报单,但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海关给予免验礼遇。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元,前往国外的总值限人民币300元。长期旅客【获准进出境连续居留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的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办理手续,申请进境自用物品,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应向主管海关交验下列单证:1.身份证件;2.长期居留证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出入境及停留、居留 4.提(运)单、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于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境应当征税的自用物品,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根据政府间协定免税进境的非居民长期旅客自用物品,海关依法免征税款。(详情请查询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外国驻中国使、领馆人员,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人员及其家属进出境的自用生活物品,按规定在直接需用数量范围内的,可以享受免税、免验待遇。来华外籍专家进境的书籍和教学、科研物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可免征进口税。
1.常驻机构公用物品及车辆
常驻机构公用物品及车辆常驻机构申请进出境办公用品及机动车辆,以及常驻机构及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按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海关放行之日起超过4年,以及常驻人员任期届满的,可申请转让给其他常驻机构或常驻人员,或出售给特许经营单位;海关监管期限(6年)届满的,可转让、出售或移作他用。
2. 自用的机动车辆
自用的机动车辆取得境内长期居留证件的常驻人员可以进境自用的机动车辆,每人限一辆,应当由本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凭审批单证和其他相关单证予以验放,并需照章征税。
3. 文物
中国法规明文规定,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禁止出境。旅客携带、托运、邮寄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海关根据国家文物局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开具的“文物出境许可证”和文物出境火漆标志。
重庆海关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
1.携带宠物入境
(1)种类:允许入境的宠物只有犬和猫两种;
数量:每人每次只能携带一只宠物入境。
有效证书:必须提供有效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包括:动物检疫证书(抵境前14日内接受官方机构动物卫生临床检查,证书须包括宠物品种、学名、性别、毛色、出生日期或年龄;植入芯片部位、编号和日期;动物卫生临床检查结果与日期)、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2)按来源地实施分类管理。
指定国家或地区。从“指定国家或地区”携带入境的宠物,经现场检疫合格,符合免予隔离要求,直接放行。目前指定国家或地区(19个)有: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非指定国家或地区。从“非指定国家或地区”(除上述19个以外的国家地区)携带入境的宠物,另需要提供中国海关采信检测结果的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经现场检疫合格可以免予隔离,给予入境放行。不能提供该报告的,将隔离检疫30天。
不符合免隔离要求的宠物。对于不符合免隔离要求的宠物,须从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设备的口岸入境,并在海关指定的隔离检疫场所隔离检疫30天。从不具备隔离检疫设备的口岸入境的,作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
附:10个隔离检疫指定口岸
北京西站 Beijingxi Railway Station |
北京首都机场 Beijing Capital International Airport |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Shanghai Hongqiao International Airport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Shanghai Pudong International Airport |
上海火车站 Shanghai Railway Station |
上海国际客运中心 Shanghai International Passenger Transport Center |
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 |
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Urumchi Diwopu International Airport |
阿拉山口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Guangzhou Baiyun International Airport |
(1) 携带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入境。
携带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入境的,具备有效官方检疫证书、疫苗接种证书、电子芯片、相应专业训练证明的,经现场检疫合格,可以免予隔离检疫,对仅不能提供疫苗接种证书的此类犬只,经携带人申请,可以在有资质的机构对其接种狂犬病疫苗。
2.携带宠物出境
携带宠物出境者须至少提前一周前往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三项材料进行宠物出境申报:
(1) 携带有效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2) 出境宠物携带者本人的个人出境证明(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3)提前了解输入国家或地区对入境宠物的检疫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官方证明材料。
所在地海关核实携带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宠物进行现场检疫,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卫生证书》。携带者凭《动物卫生证书》即可携带宠物出境。
外国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停留证件:1.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超过免签期限继续停留的;2.外国船员及其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港口所在城市的;3.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且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4.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继续停留的;5.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停留的;6.需办理停留证件的其他情形。
持有停留证件的外国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停留证件有效期内离境的,可以换发停留证件。
对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人才和投资者以及出于人道和其他合理事由确需由停留变更为居留的,可以签发居留证件。
对外国人延长居留期限、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上述条款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居留事由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延长居留期限、换发居留证件。
对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的外国人补发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证件,以及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以补发居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