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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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接市发改委、市卫健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0〕74号),请托育机构梳理并报送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必须符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发改人口〔2019〕1512号)和《关于编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9〕1090号)相关要求,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具备开工条件,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尽快执行。
(二)项目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做好衔接。所有申报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确保入库项目信息无误并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申报投资计划的项目要由“年度投资计划”库推送,并准确填写申请资金年份等信息。
(三)报送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时,应明确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项目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应分别为项目单位、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有关领导。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应经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认可。
二、报送要求
请托育机构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于2020年4月30日下班前上报区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龚玉兰。联系电话:68910024。
附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
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7186466
关于申报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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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