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3〕10号)要求,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诚信氛围,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通过专项检查的方式,查处了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重庆市大渡口区广仁颐和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在专项检查中,查实重庆市大渡口区广仁颐和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反价格规定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868.95元。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2868.95元,处违规违约金25737.90元。
二、重庆万家燕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在专项检查中,查实重庆万家燕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反价格规定、过度医疗、降低入院指征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8135.41元。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8135.41元,处违规违约金66656.48元。
三、重庆锦霞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在专项检查中,查实重庆锦霞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反价格规定、过度医疗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96.31元。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8096.31元,处违规违约金16285.62元。
四、重庆正博兴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在专项检查中,查实重庆正博兴中医医院存在超限项目、违反价格规定、降低入院指征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217.21元。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5217.21元,处违规违约金35173.7元。
五、重庆逸景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在专项检查中,查实重庆逸景中医医院存在违反价格规定、降低入院指征的违规违约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912.1元。大渡口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2912.1元,处违规违约金26509.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