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任务序号二十六)
日期: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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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二十六: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涉及大渡口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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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大渡口区委、区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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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化和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严格落实目标任务等整改措施,达到“制定绿色低碳发展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整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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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大渡口区委、区政府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严格压实工作责任与推进机制。落实绿色低碳“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美丽大渡口建设工作专班,制发系列行动计划和责任清单。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2025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46件次。
(二)稳步推进绿色工厂创建与车辆电动化提升。高效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于2024年12月完成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合成油脂分公司、重庆华美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3家市级绿色工厂新增任务。持续提升辖区公交车电动化水平,目前全区共有公交车531台,其中纯电动力车78台、压缩天然气(CNG)/电动力公交车279台,已协调驻区营运公交公司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新购置公交车均采用新能源车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要求,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车型外,原则上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确保“应采尽采、应配尽配”。2025年共购置公务用车5辆均为新能源汽车。
(三)扎实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印发《关于开展重庆市大渡口区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线下宣传活动,解读节能降碳相关政策,展示相关技术及成果。推动宣传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等,公共机构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开展“走楼梯上下班”体验活动强化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教育领域围绕节粮、节水、垃圾分类等开展实践活动;工业领域深入建桥工业园区宣讲减污降碳路径,有效提升节能降碳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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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大渡口区委、区政府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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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
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备注: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栏中内容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公示时不得擅自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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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任务序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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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