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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固定资产清理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日期: 2026-06-26

招 标 文 件

〔内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固定资产清理服务采购

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二六年六月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一、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固定资产清理服务

5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预算金额为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已在云平台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所属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评审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大渡口区门户网”(www.ddk.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准备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直接以公告期内递交响应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四)评审时间:2026年7月3日北京时间14:30

(五)评审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有关规定

(一)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1.上传时间:2026年7月1日09:00-12:00。

2.上传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将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263429079@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二)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7月1日09:00-12:00,未按时递交的将自行承担评审时的不利后果。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631室)。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要求:盖章的响应文件1份,须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盖章响应文件为准。

(三)无效响应情形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综合评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法律、法规和综合评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一)供应商报名、报价时需提交盖章后的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并进行密封(密封处需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纸质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宋老师

话:023-68173636

地址: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结合重庆市大渡口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市大渡口区金融发展中心截止2026年6月的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服务内容如下:

1、盘点数据与实物、财务账核对。

2、资产信息完善,将资产卡片信息落实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等。

3、对于资产金额,名称不清晰的,需翻阅凭证,确定相关信息。

4、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以后, 对本次清查盘点进行工作汇报,包括单位的资产状况,单位的盘盈资产、盘亏资产和单位要报废的资产信息,对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并出具资产盘点报告。

5、对修改完善的资产信息进行资产标签打印,按照一物一卡原则和存放地点逐一进行资产标签粘贴。

6、提供本次清查全部所需资产标签,供应商自行携带标签打印机及相关耗材到需求方现场进行打印。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采购内容。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

采购人组织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系统使用费、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一)中标人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付款,否则不予支付;

(二)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100%。

六、其他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服务期内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履行合同,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招标内容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在项目服务中,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二)

保证金

无。

)符合性审查

评审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响应文件审查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

采购有效期

满足招投文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估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

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三、评审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20%)

2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高于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2

服务部分(60%)

60

根据对本项目的大致了解及实际情况对现场进行固定清查的管理及服务提供合理化方案及人员配备。

1.方案描述清晰,完整可行,得60分。

2.方案描述较清晰,较可行,得30分。

3.方案描述不够清晰,可行性一般,得10分。

4.无方案,得0分。

采购人会根据采购服务需求为标准,对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方案及参与此项服务的的人数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3

商务部分(20%)

20

供应商近三年在全市范围内提供过类似服务的,每提供1份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得5分,最高得20分。

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比选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 10 %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说明: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招标;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招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7.供应商招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采购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审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组成。

(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大渡口区门户网”(www.ddk.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招标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三)招标采购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须默认上述修正方式,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均应密封送达招标采购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四、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参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第六篇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模板

(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项目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磋商项目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服务要求


二、考核方式

三、付款方式:

X、履约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住所地(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

(二)明细报价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一)响应偏离表

(二)商务相关材料

四、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投标函

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愿意按照采购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小写: 元。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七、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

八、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供应商(公章)

人:

  

      


(二)分项报价明细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

9

/

10

其他费用

/

11

……

/

12

总计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二、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说明:结合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和第四篇评审标准要求制定方案,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序号

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采购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供应商应根据“评审标准中的商务部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三、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   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人,其他人员   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四、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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