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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园林绿地内,禁止哪些行为?

日期: 2022-10-11

    答:《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城市园林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城市园林绿地地形、地貌和水体;

(二)偷盗、践踏、损毁园林植物和设施,破坏园林建筑;

(三)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种植农作物;

(四)在城市园林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招牌及其他物品;

(五)在公园绿地及广场用地内放养动物;

    (六)其他破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及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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