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成立的书面申请(原件1份);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1份);
3.发起人发起单位名单(不少于10人)(原件1份);
4.重庆市社会组织筹备成立申请表(原件1份);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捐资承诺书(原件1份);
6住所使用权证明(原件1份);
7.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原件1份);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原件3份);
9.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会议纪要(原件1份);
10.会员名单(个人会员不低于50人,单位会员不低于30个,个人会员+单位会员不低于50个,单位会员需出具派驻代表文件);
11.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名单(未设立常务理事会的可不提供常务理事名单,行业协会商会需成立监事会);
12.负责人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13.《重庆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每个负责人填一份)、《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3份);
14.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及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党员三人及以上需建立党组织(原件1份));
15.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领导干部在社团兼任负责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出具书面文件);
16.社会团体发起人备案表(需要10个以上发起人)(原件1份);
17.《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备案表》《社会团体印章备案表》(原件1份);
18.社会团体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原件1份);
19.社会组织工作承诺书(原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