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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能否使用他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怎样办理?

日期: 2022-10-11

答:可以,提供人只能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与居民医保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关联,也可以与职工医保参保人办理个人账户关联。关联后,参保人即可使用提供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个人账户关联有线下和线上两种办理方式。(1)线下办理:提供人持本人和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医保电子凭证(三者之一),可在就近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2)线上办理:微信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并注册,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点击进入“服务”页面,下滑至“个账服务”,点击“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关联与取消”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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