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办理了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实行门诊定点就医,发生符合医保政策的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和比例进行报销:
(1)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重大疾病门诊起付线一年计算1次(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至当年的报销封顶线。
(2)慢性疾病: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 /人·年,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