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分为门诊和住院救助两种情况:
一是普通疾病门诊救助
(1)对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城乡低保对象中的80岁以上老年人和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每年给予800元的限额门诊救助;
(2)对上述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至6级残疾军人),每年给予300元的限额门诊救助。
二是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
(1)重点救助对象: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2)其他救助对象: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
(3)全年救助封顶线为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