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一、补贴依据文件
(一)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9号)2004年5月21日
(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 2008年8月11日
(三)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在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厅发〔2008〕20号)2008年5月6日
(四)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 (渝人口发〔2013〕27号)2013年11月11日
在执行中,上述文件如有修订,按新修订的文件、文号、日期更新“补贴依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