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大渡口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日期:
202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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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9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90元调整为100 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90元。
三、调标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四、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高度重视此次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标补发工作,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及时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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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大渡口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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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依据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