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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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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公告

大渡口府发〔2017〕20号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令)规定,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应当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至贵阳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大渡口区境内正线(DK9+800~D1K17+800)及其联络线位于城市市区,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其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距离10米设定。

请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特此公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