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大渡口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
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区司法局:
现将《大渡口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送审稿)》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起草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重庆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重庆市大渡口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大渡口府发〔2021〕9号)和《大渡口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袁卫副区长批示精神,区残联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代区政府起草了《大渡口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及我区增加的措施
《规划(送审稿)》主要内容及框架基本沿袭了市政府的规划,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编制背景、第二部分总体要求、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第四部分深化残联群团改革、第五部分保障措施、第六部分开展监测评估。
(一)“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中有改动的内容:
预期性指标:“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目标值>95”,经征求区医保局意见,建议修改调整为: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目标值>95。
(二)我区增加的措施包括:
1.在“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中提出“继续实施低保、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政策。继续为残疾人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项措施是根据《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共大渡口区委、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渡口委发〔2009〕28号)等相关法规政策,我区自行出台的《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渡口区残疾人救济补助办法>的通知》(渡残工委文〔2014〕3号)的文件内容,在现行文件的执行过程中,为低保、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给予医疗保险补贴政策,为促进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降低康复医疗成本发挥了较大作用。为残疾人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自2014年在全市率先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残疾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家庭生活压力。因而拟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
2.在“专栏6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中提出“办好区老年大学残联分校。”
在区卫生健康委的支持下,区老年大学残联分校于2021年1月挂牌成立,现针对残疾老年人开设四个特色班,为老年残疾人提供学习机会,效果明显。拟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完善和丰富内容,为残疾人实现“老有所乐”搭建更多平台。
三、征求意见情况
区残联于2021年12月,通过座谈会向基层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各行各业的残疾人代表分别征求促进我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相关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于2022年2月着手起草《规划(征求意见稿)》,于3月29日,通过政务外网分别向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统计局、区信访办、区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5个单位和8个镇街征求意见和建议。4月7日,征求了各类别残疾人代表的意见。4月8日至5月8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就《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月21日,重庆华代律师事务所作为区残联法律顾问单位,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5月16日,邀请重庆大学3名教授进行专家论证,并出具评审报告。5月20日,再次通过座谈会形式,征求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意见,并通过政务外网再次向25个残工委成员单位、8个镇街及4个重点任务分工涉及单位(区医保局、区应急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
大渡口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6日
关于《大渡口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