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区住房城乡建委近期对重庆长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6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自公示之日起2天后可通过电话023-68918032或申请窗口查询具体意见)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5年6月6日24时前送往大渡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大渡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窗口
邮编:400084 联系电话:023-68918032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企业名单
重庆市大渡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质类别 |
资质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重庆长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二级 |
同意公示 |
2 |
中普(重庆)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二级 |
同意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