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贸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我区消费市场活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依法注册且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具体包括:
(一)餐饮类。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主体。
(二)住宿类。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主体。
(三)超市零售类。提供超市零售服务的经营主体。
(四)数码产品类。提供手机数码零售服务的经营主体。
(五)油品类。提供油品零售服务的经营主体。
二、参与主体资质要求
(一)主体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行政许可资格行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行业行政许可证明。
(二)诚信经营良好。近2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具备核销能力。已开通消费券发放平台收款功能(未开通可在报名后按要求办理),配备合格的收款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消费券核销工作,能配合完成核销培训及相关数据上报。
(四)自愿参与承诺。自愿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严格遵守活动各项规则,自觉接受政府部门、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监督,承诺活动期间不哄抬物价、不虚假宣传、不拒收消费券、不虚假交易。鼓励商家在政府消费券基础上叠加配套优惠。
(五)经营状况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能保障活动期间商品供应充足、服务质量达标,积极配合开展活动宣传。
(六)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交易记录能力,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三、申报材料
有意参与的商户请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一)参与商户申报表(附件1);
(二)参与商户承诺书(附件2);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明;
(四)消费券活动参与方案(含商户基本情况、配套优惠措施等);
(五)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六)经营场所照片(含门头及内部环境,不少于2张)。
四、评选方式
(一)资料填报准备。报名商户自行下载本通知附件表格,完整、准确填写商户相关信息,按要求整理齐全报名纸质材料。
(二)现场提交报送。商户携带全套纸质报名材料,超市零售类、数码产品类、油品类经营主体前往大渡口区商务委消费促进科提交资料,餐饮类、住宿类经营主体前往大渡口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提交资料。
(三)集中审核筛选。区商务委对报名商户的资质材料、经营情况、信用记录进行统一审核,结合行业品类、门店分布、经营规模等情况,统筹确定最终参与商户名单。
(四)结果公示通知。审核通过的商户名单将在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工作人员统一通知商户办理后续核销系统入驻、业务培训、活动上线等相关事宜。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参与征集的各商户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8:00前将申报材料送达至重庆市大渡口区商务委员会,其中:超市零售类、数码产品类、油品类商户报名咨询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23-68838270,餐饮类、住宿类商户报名咨询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23-68566652,地址:大渡口区政府锦天西楼6楼602室。
六、其他说明
本通知解释权归重庆市大渡口区商务委员会所有。区商务委有权根据活动实际需要对参与商户进行动态调整及补充征集。活动期间,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商户,将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参与商户申报表
2.参与商户承诺书
重庆市大渡口区商务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大渡口区“渝悦消费券”暨火锅文化节
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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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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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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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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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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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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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营业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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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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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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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对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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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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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拟出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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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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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承诺 |
我单位自愿申请参与大渡口区“渝悦消费券”暨火锅文化节消费券发放活动,将按照有关规定,坚持诚信经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近2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所提交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商户公章)
年月日 |
备注:消费券类别为餐饮类、住宿类、超市零售类、数码产品类、油品类;如1家企业旗下有多家连锁门店,需在报名表后附所有参与门店明细表,并提供相应门店营业执照及经营场所照片。
附件2
大渡口区“渝悦消费券”暨火锅文化节
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承诺书
为积极参与大渡口区“渝悦消费券”暨火锅文化节消费券发放活动,自觉遵守活动规则,坚持诚信经营、规范用券,维护市场秩序和政府消费券公信力,本单位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合规参与活动。本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消费券促消费活动,严格遵守消费券发放、领券、核销、使用各项规定,服从相关部门及第三方发券平台统一管理。按要求完成平台系统对接、门店备案、信息录入,配合业务培训,确保消费券正常核验、顺畅核销。
二、诚信规范经营。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绝不借机哄抬物价、虚标原价、先涨后降,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次充好商品及餐饮产品。不设置消费壁垒、不限制消费券正常使用,主动向消费者讲解领券、用券及核销流程,做好咨询服务。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摆放宣传物料,配合线上线下宣传,引导群众合规用券消费。
三、规范核销用券。严格按规则核销消费券,严禁虚假交易、刷单套现、拆单用券、代刷代核销及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单笔用券规定,不违规叠加、不找零、不兑付现金,不将消费券用于充值、预存、预付类项目。妥善保管核销设备与账号,不外借、出租核销权限,杜绝非真实消费核销。
四、自觉接受监管。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及第三方发券平台日常监督核查,积极配合检查与数据统计、审计。若存在违规套利、虚假核销、哄抬物价、售卖伪劣商品等行为,自愿被取消活动资格、关停核销权限、清退出商户名录;情节严重的,接受依法处罚,全额退还套取财政资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动推出门店优惠、特色套餐等叠加活动,优化服务、延长经营时长,助力全区消费提振。
五、本单位已认真通读并知晓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全部内容,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