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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8648XB/2022-001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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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关于加强代账行业信用监管落实负面清单的制度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关于加强代账行业信用监管落实负面清单的制度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8号)、《大渡口区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渡信用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代理记账行业行为,结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的相关要求,区财政印发了《关于加强代理记账行业信用监管的通知》(渡财发〔202180号)。

加强代理记账行业信用监管。一是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二是对存续的代理记账机构实施信用分级分类评价,代理记账机构信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设置六个等级,分别为AAA级为诚信模范级别、AA级为诚信优秀级别、A级为诚信级别、B级为较诚信级别、C级为诚信警示级别、D级为不诚信级别;三是根据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全覆盖频次化信用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并对风险分级实行一年一次动态调整;四是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依托信用中国、信用重庆、信用大渡口网站,做好失信记录和行政处罚公示。

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审批,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和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优化管理方式,实行微信“一对一”服务,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


重庆市大渡口区财政局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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