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5〕1号
日期: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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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渡)文综罚字〔2025〕1号
当事人:重庆北玄网吧馆(个人独资)
2025年7月21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重庆北玄网吧馆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
(本机关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5〕1号.docx
14984671
大渡口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渡)文综罚字〔2025〕1号
237935
处罚/强制
202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