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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4009293612X/2021-0005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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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1-11-16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

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名称:高龄津贴

二、政策依据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渡民发﹝2020﹞66号)

三、补贴对象

具有大渡口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自愿申请的老年人。

   四、办理补贴内容和标准

发放标准:80-89周岁的老年人25//人;90-99周岁的老年人100//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00//人。

发放时间:80-89周岁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一次,于10月份一次性发放全年(上一年10月至今年9月)的高龄津贴;9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两次,于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发放终止:高龄津贴从年满上述周岁当月起始发放(年满周岁当月未申报的从申报审批当月开始),到死亡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出的,从户口迁出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入的,从户口迁入后次月开始。从202071日起,对滞后申报的高龄老年人,可从其申报当年符合发放条件的月份起计算补发月份,补发的总月份最长不超过一年。除去世前已提交申请外,已去世的高龄老年人不再补发。高龄老年人的年龄界定以户籍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计算。

五、补贴方式

高龄津贴采取银行打卡方式进行发放,如当事人去世或者因故无法办理银行卡,采取现金形式进行发放。

   六、申请材料

(一)《大渡口区老年人高龄津贴领取申报表》;

(二)户籍证明、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因病失去行动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配偶、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但需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法定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二)社区初审;

(三)街道审核;

(四) 区民政局审核、汇总;

(五)津贴发放。

   八、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九、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十、咨询电话

单位

联系电话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茄子溪街道民社办

023-68550626

上午:09:00-12:30

下午:14:00-18:00

茄子溪街道刘家坝社区

023-68889109

茄子溪街道伏牛溪社区

023-68889956

茄子溪街道陈家坝

茄子溪街道滨江社区

023-68912576

茄子溪街道新港社区

023-68901226

茄子溪街道惠丰社区

023-68553166

茄子溪街道兴盛社区

023-68541848

茄子溪街道园林社区

023-68955298

茄子溪街道永丰社区

023-68955298

茄子溪街道江州社区

023-68938626

茄子溪街道桥口社区

023-6891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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