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93612X/2021-0005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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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6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2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茄子溪街道办事处
高龄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名称:高龄津贴
二、政策依据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关于做好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渡民发﹝2020﹞66号)
三、补贴对象
具有大渡口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自愿申请的老年人。
四、办理补贴内容和标准
发放标准:80-89周岁的老年人25元/月/人;90-99周岁的老年人100元/月/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00元/月/人。
发放时间:80-89周岁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一次,于10月份一次性发放全年(上一年10月至今年9月)的高龄津贴;9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每年发放两次,于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发放终止:高龄津贴从年满上述周岁当月起始发放(年满周岁当月未申报的从申报审批当月开始),到死亡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出的,从户口迁出后次月终止;户口迁入的,从户口迁入后次月开始。从2020年7月1日起,对滞后申报的高龄老年人,可从其申报当年符合发放条件的月份起计算补发月份,补发的总月份最长不超过一年。除去世前已提交申请外,已去世的高龄老年人不再补发。高龄老年人的年龄界定以户籍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计算。
五、补贴方式
高龄津贴采取银行打卡方式进行发放,如当事人去世或者因故无法办理银行卡,采取现金形式进行发放。
六、申请材料
(一)《大渡口区老年人高龄津贴领取申报表》;
(二)户籍证明、身份证和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因病失去行动能力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配偶、直系亲属或者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但需提供能证明相互关系的法定证件,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二)社区初审;
(三)街道审核;
(四) 区民政局审核、汇总;
(五)津贴发放。
八、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九、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十、咨询电话
单位 | 联系电话 |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茄子溪街道民社办 | 023-68550626 | 上午:09:00-12:30 下午:14:00-18:00 |
茄子溪街道刘家坝社区 | 023-68889109 | |
茄子溪街道伏牛溪社区 | 023-68889956 | |
茄子溪街道陈家坝 茄子溪街道滨江社区 | 023-68912576 | |
茄子溪街道新港社区 | 023-68901226 | |
茄子溪街道惠丰社区 | 023-68553166 | |
茄子溪街道兴盛社区 | 023-68541848 | |
茄子溪街道园林社区 | 023-68955298 | |
茄子溪街道永丰社区 | 023-68955298 | |
茄子溪街道江州社区 | 023-68938626 | |
茄子溪街道桥口社区 | 023-68915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