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日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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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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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104358705013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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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救助管理站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施救助。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属于救助对象。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实行自愿受助、无偿帮助。是一项临时性救助措施。 |
住所 |
重庆市大渡口区月光村28栋B区 |
法定代表人 |
金燕妮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全额拨款)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0 |
0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大渡口区救助管理站 |
从业人数 |
2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积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利用宣传栏、标语、村村响广播、院坝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及联系走访困难群众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导各镇街建立“劝导救助队”,以车站码头、繁华地区、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街头主动救助力度,变“自愿求助”为“主动劝导”,及时发现并为街头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积极开展寻求服务,对可通过身份证件识别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劝其返乡,对于无法识别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联合公安机关通过DNA信息比对和人脸识别技术比对进行身份识别,主动联系其家人,劝其返乡。持续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疫情防控工作,为所有受助人员配发口罩等防护物资,进行体温检测,询问其相关接触史,并做好登记。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2022年3月24日至2027年3月24日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无 |
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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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0421
重庆市大渡口区救助管理站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5713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