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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8-02

《大渡口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1997年,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爱卫会)启动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命名国家卫生乡镇(县城)3307个,占全国乡镇总数31550个的10.5%。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要求,到2025年,全市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要达到10%。目前我市命名国家卫生乡镇55个、覆盖率6.9%,主城区只有我区没有国家卫生乡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大渡口区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七个方面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创建路径、细化实施方式,特制订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显著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切实改善城乡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健康水平。

三、工作目标

在本评比周期(2022-2024)内,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各项评审重要内容,针对群众关心关切的各项创建问题,通过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推广普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加力环境保护、提升保持重点场所卫生、严守食品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完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七个方面的实际举措,顺利完成跳磴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目标。

四、主要内容

1、明确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在动员准备阶段、创建实施阶段、迎接市级评审阶段、取得国家命名阶段的具体时限以及各阶段性目标任务。

2、在明确本周期(2022-2024年)内完成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的工作目标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制定方案和《大渡口区创建国家卫生乡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卫生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七个方面的具体创建指标要求和责任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领导小组。跳磴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过程中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投入到位。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各自的创建工作方案,为实现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目标而努力。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按照“政府组织、任务到村(社区、部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创建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跳磴镇、各部门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形成责任链。跳磴镇对本辖区内的创建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对不认真履行创建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谁扣分谁负责”,以强化创建目标任务的落地见效。

(三)建立制度,强化督查。

跳磴镇、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统筹规划,把总体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按期逐项达标。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对照创建标准定期组织模拟检查;建立督办整改制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奖惩制度,将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年度或阶段性目标未按期完成的,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达标。区爱卫办对创建工作随时暗访督查,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集中整治,立足长效。

创建国家卫生乡镇是一项基础性很强的工作。跳磴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基础工作做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施长效管理和综合管理,切实提升卫生管理水平,使创建水平保持在常态上。针对暗访检查要求和创建薄弱环节,制订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背街小巷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逐步解决城镇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死角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消除创建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创建工作,提高整体创建水平。

(五)相互配合,通力协作。

在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中,对分工明确、边界清晰的任务,既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又要保证跳磴镇、各部门相互间工作的有效衔接。对任务交叉、职责不清的,要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跳磴镇、各部门间要加强配合,互相支持,发挥合力。杜绝互相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以保障整个创建工作高效运转。为确保政令畅通,工作步调一致,跳磴镇、各部门间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反馈检查、整改有关信息;建立协调会制度,及时协调、处理一些重要问题,促进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区财政局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为创建工作做好保障。

六、广大群众如何助力创建

自觉践行“十不”公约,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污物、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物、不污染泉池、不攀折花木、不酗酒滋事、不乱穿马路、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自觉摒弃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的不良习惯和不文明行为,倡导垃圾分类、光盘行动、培养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风尚和卫生习惯,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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