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4009286164T/2024-00002 | [ 发文字号 ] | 大渡口府发〔2024〕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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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大渡口府发〔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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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7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2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渝委发〔2023〕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新时代质量强区建设,全面提高我区质量总体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公园大渡口、多彩艺术湾”添彩助力,结合大渡口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渡口区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夯实质量基础,构建更加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全方位建设质量强区、标准强区、品牌强区、制造强区,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区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大渡口质量品牌影响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质量竞争力明显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全区服务业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服务业集聚化、标准化、特色化、精细化、品牌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系统推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鼓励农业企业和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探索产供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制造业集群化发展形成新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分别提高至 60%、22%。
——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3%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2%以上,制造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药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9.8%、99.5%以上。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重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公共服务满意度稳定在82分以上,消费投诉办结率稳定在95%以上。
——质量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努力争创全市质量强市标杆城区。标准引领能力更加突出,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标准30项。实施重点产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推动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全区新增授权专利4000件,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个以上。数字赋能质量变革取得较大进展,质量创新动能明显增强。
——质量品牌优势更加明显。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努力争创“质量强市示范区”“国家食品示范安全城市”,积极培育各级质量奖获奖企业,力争实现新突破,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累计达3个以上,培育市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家以上,培育优质工程奖、鲁班奖3个,新增重庆老字号3个、品牌农产品9个、A级旅游景区2个。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政策法规更加健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综合监管体系有效运行。市场主体质量意识和全民质量素养显著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到2035年,质量强区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
二、构建更加适配的质量供给体系
(一)推动大渡口产业质量竞争力增强。
1.增强产业基础质量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行动,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级标准研制。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增加高素质人才供给,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全力建设大数据智能化产业集群、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生态环保产业集群、重庆小面产业集群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布局完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积极融入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链金融等,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积极参与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和“成渝麻辣经济走廊”打造,因地制宜推进“百亿级重庆小面产业集群”,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办公室、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办公室、生态环保产业办公室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重点围绕五大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强化产业链协同对接、开放合作,进一步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着力构建高效分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相互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依托国家级开发开放平台,打造技术、质量、管理创新策源地,培育形成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民营企业提质争优,指导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抢抓企业数字化变革机遇,持续优化落实企业服务机制,为民营企业赋资赋能,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质量一体化发展。积极打造跨区域合作发展平台,联动开展成渝双向集群、产业链互补招商,吸引一批四川、成都地区企业入驻,积极促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高新区建桥园与四川绵阳安州工业园区合作共建,联动共建重庆小面产业园忠县园区,提升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能级和水平,深化与四川省渠县、成都市成华区等友好区县合作,推动对口忠县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招商投资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建桥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大渡口产品高端化发展。
5.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内强品质、外塑品牌,大力发展“小规模、多品种、高品质、好价钱”的特色生态农业,做靓石猿柑橘、义渡花椒等特色农业品牌,开展“巴味渝珍”区域公用品牌授权。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良好农业规范,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推进农产品深加工转型升级,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努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和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质量监督,持续做好特殊药品、集采中选药品、疫苗质量的安全监管。加强药品流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规范有序开展药品监督抽检,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药品经营和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各街镇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消费品质量升级工程。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建立新产品储备一批、在研一批、上市一批滚动开发机制,加快新产品上市与现有产品迭代。支持企业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开展个性化定制与柔性化生产,提升差异化产品供给能力。支持企业强化专利创造与储备,提升产品定价权。对标达标行动,推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发展。(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工业品质量升级工程。加快高端装备制造、工业软件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质量可靠性提升计划。针对性部署一批重大(重点)科技专项,推行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保险机构扩大首台(套)装备等创新产品保险覆盖范围。推行首台 (套)产品和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政府首购制度,逐步提高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的比例。(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大渡口工程高品质建造。
9.推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压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认真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优化工程建造质量水平。加强质量监管能力创新,加快推进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强力推动装配式建筑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强化智慧工地建设,积极推进工程质量创先争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大渡口服务高质量供给。
11.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发展。融入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链金融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服务外包、节能环保、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和文旅产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和文旅消费活动,大力发展体育健康、养老育幼、助残扶弱、家政物业等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加速现代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融合,加快推进万吨商旅融合总部基地、龙文钢材平台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壮大百亿级专业市场,积极培育品牌物流企业。配合市级单位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商务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积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积极实施社保扩面提质专项行动,保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力推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着力提升公共交通、公共体育、公共教育、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作,积极建设“书香大渡口”。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提升政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法治环境,持续强化“互联网+监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务服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重点控制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00天左右。强化“河长制”,实施跳磴河、伏牛溪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加大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土壤污染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和源头防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强化交通、工程、工业等噪声污染管控。推进跨区域河流、大气和固体废弃物协同治理。(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质量支撑体系
(一)不断壮大大渡口质量品牌矩阵。
14.塑造大渡口质量品牌及保护。集聚优质品牌消费资源,实施特色商业街区打造工程,加快中交丽景公元时光夜市、华润万象汇环湖夜市打造,集聚一批餐饮、文创、康体等特色消费主题品牌。积极创建建筑业品牌,支持企业参评“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等工程奖项。围绕消费热点和市民消费结构变化,支持实体商业开展业态腾笼换鸟、商场升级改造、设施更新置换,加快品牌资源集聚。做优做强重庆小面品牌,打造“重庆小面、重庆造”区域品牌,发展一批龙头网络新潮品牌。加强老字号传承振兴,打造义渡老字号、义渡好货、义渡美食,提升本地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支持发展蕴含巴渝文化、展现工匠精神、承载山城记忆的小店经济,打造“小而美”网红品牌。统筹推进商标、老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加速汇集创新资源,积极布局科技型企业总部,提升各核心承载载体创新创业孵化能力,打造集产业培育、科技服务、技术研发于一体的多功能创新中心,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发展空间,促进中小企业生成,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沿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成长壮大。深入推进“大手牵小手”,利用“渝企零距离”供需对接平台,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对接活动,促进就近充分配套。实施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伙伴计划,鼓励龙头企业对上下游企业开放资源、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协作生态。(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建桥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16.坚持标准引领。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化与我区重点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更多单位主导和参与制定(修订)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积极开展国家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产业计量建设。指导法定计量机构、大中型企业加强计量测试技术、装备和方法研制,开展产业计量研究,争取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重点实验室落地。开展计量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认证公正性。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金融科技产品、城市轨道交通产品等高端认证,开展地方特色认证,推广服务认证,推动认证结果采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提升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高效性。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合理布局产业服务机构,推行“一站式”综合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创建质量标准实验室,协同推进科技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批量生产等环节开展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各街镇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完善现代化质量治理体系。
20.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依法依规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维护企业公平竞争权益和消费者权益。支持开展质量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产品损害赔偿、质量保证金、产品责任险等多元救济机制,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加快质量数字化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以“产线、车间、工厂”为基本单元梯度实施智能化改造,逐步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加快质量管理数字化转型,推动建设未来工厂,强化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精益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模型化发展。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实施“一链一网一平台”试点示范,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数字化融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培育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个;全面落实“满天星”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繁星义渡”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软件产业园、孵化园,培育一批市级重点软件企业、智能制造资源池服务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质量信用建设。加大质量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建立质量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提升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落实企业质量信用主体责任,推动质量信用结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银行信贷等领域的应用,建立企业信用失信惩戒机制。鼓励企业编制质量信用报告并向社会发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优化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重点领域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综合监管。加强食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强国内国际质量交流合作。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国家、地区合作,进一步强化战略对接、政策应对和项目承接。发展壮大产品及服务进出口规模,做大做强国际合作业务。促进通道与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和黔中、滇中、北部湾等城市群合作,努力推动重点领域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接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企业聘任首席质量官。加强“巴渝工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守规章重安全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推动建设“质量强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总工会、区内有关院校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完善健全质量品牌激励制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加大对企业质量创新的金融扶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的采购制度,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支持政策。完善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将质量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工业、科技等资金更多投向质量领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构建多元治理新局面。深入开展“党建引领、质量提升”、“全国质量月”活动,支持群团组织、质量小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鼓励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社团组织开展标准制定、比较试验、品牌建设、质量管理、消费评价等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各镇(街)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更加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建立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加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部门及街镇党委和政府要将质量强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对质量奖励、质量监督抽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的专项经费保障。深化质量强区建设,推动质量强园、质量强企纵深发展,努力打造质量强市建设示范区。对在质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三)完善质量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党委、政府质量工作督查机制,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和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工作“赛马比拼”,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四)完善宣传教育机制。把质量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党校(行政院校)或各类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宣传最佳质量实践案例,积极推广质量标杆经验做法,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营造人人追求质量、关注质量的深厚氛围。
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