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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创新生态优化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3-09-20

各运营机构及企业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渡科文〔202310号)精神,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创建和运营、不断提升孵化成效、开展各类创新活动及服务、活跃科技创新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创新生态优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试行)的通知》(渡科文〔2023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

二、项目类别及内容

根据10号文相关内容,本次项目申报类:

(一)孵化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2022年度新孵化、引进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运营机构,经审核,分别按0.5万元/家、3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运营机构奖励。

)举办和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支持。2022年度主办创新创业活动每月不少于4次且每次活动规模达20人以上的科技孵化载体、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的实际运营机构,按照3000/月给予支持。对2022年度主办规模达60人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且有区级部门组织或参与的活动,最高按照活动实际产生费用的50%给予主办方支持,单场活动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2022年度在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按照获得上级奖金给予1:1配套支持,单个项目配套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开展产学研融合创新支持。2022年度促成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签订产学研项目协议并产生成效的孵化运营机构,按照0.2万元/家企业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

大渡口区重点创新创业平台的运营机构及其入孵企业。

四、奖励支持方式

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照10号文相关政策支持标准一次性拨付项目经费。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时间。请符合奖励政策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大渡口区2023年创新生态优化项目申报表》,于20231010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资料装订后提交至大渡口区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运营机构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信息(需运营机构鲜章);

2.运营机构与引进或培育的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入驻协议(入驻合同)、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企业鲜章);

3.运营机构举办活动的活动方案或总结、活动签到表、相关图片等证明材料

4.入孵企业获奖证书及大赛组委会直接资助奖金等证明料;
5.其他佐证资料。

六、联系方式

人:廖香凝

联系电话:68939309

联系地址:大渡口区翠柏路101号天安数码城1A3


附件:1.重庆市大渡口区2023年创新生态优化项目申报表

       2. 重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大渡口区深入推动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试行)的通知

   


                             庆市大渡口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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